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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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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医院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各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8] 154号),《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22-2024年度)推行人事代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22] 69号)、《陇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度人事代理招聘计划的批复》(陇卫健发[2022] 182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及全国各大高校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专业和条件,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以国家法律和人事法规政策为依据,结合行业特点,实行编外卫生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学历原则要求应往届毕业生取得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对口;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制。985、211院校、省部共建院校、硕士毕业生优先;

(三)临床、护理和医技专业(含网络信息)招聘人员年龄原则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招聘人员应当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县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一是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二是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三是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2019年以来在陇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不诚信、弃约或辞职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依据医院发展规划,结合岗位设置和床位编制数,实行总额控制,制定了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代理需求计划表(如下表),已报县人社、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备案,现予以公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测试环节、体检和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携带(详见招聘程序与办法第(三)条)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大会议室报名。

(二)筛选简历

筛选简历由医院统一组织,县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协助指导。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应聘资格。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报招聘岗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属当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和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并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通过筛选简历,符合条件者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于6月24-25日到医院门诊五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线上报名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具体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提供,由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4.各阶段学历证及学位证;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6.符合专业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

7.英语、计算机等级证明;

8.校内外获奖证书;

(四)招聘测试

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和人力资源科组织集中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用人单位组建测试工作组或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牵头组成测试小组。在报考人员超过招聘比例3:1的情况下经医院招考办公室会议决定是否举行笔试,若举行笔试,则按照拟招聘人数3: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医学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报名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实绩等。

(五)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和院委会依据综合测试及考察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测试综合成绩(举行笔试的专业,由招考办公室按照专业特点,确定面试及笔试成绩权重,得出最后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复查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人员空缺,按顺序递补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测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报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编外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等到所招录的医院报到,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同时签订拟聘用协议。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用人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明确单位与受聘人员的权、责、利关系,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每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对聘用的应往届毕业生3年内考取不了相应专业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对聘用期间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规范发生严重医疗事故的或发生严重违纪违规等行为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1.请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参加现场确认信息、测试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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